发展党员工作“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就此,记者连线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甄小英教授。
甄小英向记者指出,这一《细则》的核心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细则》提出了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与原来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相比,把“保证质量”改为“提高质量”,把“改善结构”改为“优化结构”,这都意味着,根据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发展,对发展党员质量和整个党员队伍结构的优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甄小英谈到,新十六字方针还增加了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细则》规定“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总之,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甄小英最后指出,《细则》出台的意义,还要放到贯彻落实十八大党建总目标总任务和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治党治国的宏观战略上去考虑。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任务。提高党建的科学化水平,很重要的是提高党建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十八大之后,中央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对党内法规的清理、修改完善和制定进行顶层设计,分步实行。陆续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细则》也是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把握党建的主线,推进党建的科学化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