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充分做好筹备工作,是开好乡镇党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筹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
(2)根据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召开乡镇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
(3)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党委审批。
(4)印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组织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组织好会议应选举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区党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酝酿、考察工作。
(6)提出大会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7)起草党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8)做好党代表大会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9)做好党代表大会的会务准备和安全保卫工作。
2.党委工作报告一般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在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中,应把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
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
(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全面总结上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到这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之间党的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
(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完成党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3.纪委工作报告一般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答: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在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负责。因此,纪律检查委员会也要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监督。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4.换届选举前,哪些问题需经乡镇党委会讨论通过?
答:党的基层组织在换届选举前,凡有关换届选举的重大问题,均应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需讨论决定的主要问题包括: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主要议程及日程安排。
(4)代表的名额、分配方案。
(5)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办法(草案)。
(6)本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7)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等。
(8)提名选举办法。
(9)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代表编团(组)和代表团(组)临时召集人名单。
(10)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其他需经乡镇党委会讨论确定的事项。
5.什么是党内选举单位?选举单位如何划分?
答:党内选举单位是选举人直接进行选举活动、产生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基本单位。
基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一般是按下一级党委或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6.代表的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答:在乡镇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的职责和权利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参加讨论和表决需由党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3)监督党组织的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4)选举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出席区党代会的代表。
7.代表的产生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推荐。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推荐提名,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2)考察。各选举单位组织力量对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选是否具备代表条件,特别是要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中,要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还要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3)确定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总)支部委员会,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经通盘研究后,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4)确定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总)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按上级有关要求,确定代表候选人有关人选,并报送召开代表大会的乡镇党委进行初步审查。
(5)选举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8.代表选举结果应如何报批?
答: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后,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党代表会议或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批复一般可以经乡镇党委文件行文。
9.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充分发挥民主。组织党员反复酝酿,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提名,按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要特别注意代表候选人不能由个人和少数人指定。
(2)注意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反映广大党员意见的党员。应尽可能使所属党组织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3)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在代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代表的提名、选举不符合程序的,上级党组织应责令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10.在乡镇党代表大会上,选举出席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否仅限于从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
答: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不限于从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也就是说,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时候。其不仅可以是本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可以是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还可以是上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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